一、罐区西侧防火堤伸缩缝宽度不足,且未使用非燃性柔性材 料填充 。
《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》 (GB 50351-2014)
4.2.4
3 伸缩缝缝宽宜 30mm~50mm;
4 伸缩缝应采用非燃烧的柔性材 料填充或采取其他可靠的构造 措施。
二、装卸站高处操作平台使用铁链做护栏。
《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》(GB 12158—2006)
第 6.1.9 条在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禁止使用 金属链。
三、氮封罐罐顶压力表量程(兆帕级) 过大无法显示储罐压力(千帕级)。
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 察规程》(TSG 21-2016)
第 9.2.1 条,(3 )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 值应当为工作压力的 1.5 倍~3.0 倍。
四、储罐消防喷淋管线与泡沫管线缺清扫口 。
《石油库设计规范》(GB50074-2014)
第 12.2. 10 储罐冷却水的进水立管下端应设清扫口,清扫口下端应高于储罐基 础顶面不小于 0.3m。
《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0151-2021 )
第 4.2.6 泡沫混合液的立管下端应设锈渣清扫口。
五、阀门开关标识不清,设备不完好。
《工业阀门标志》(GB/T12220-2015)
表 1 必须使用的标志 10 手轮或手柄启闭标志必须 清晰。
六、受限空间停止 作业时入口无 防止人员误入 的措施。
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 全规范》(GB 30871-2022)
第 6.9 f)停止作业期间,应在受 限空间入口处增设警示标志,并采取防止人员误入的措施。
七、换热器在线定 期检测外表打 磨特级动火作 业,与换热器 关联管道未加设盲板。
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 全规范》(GB 30871-2022)
第 5.5.2 条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 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 备、管道等生产、储存设施及 本文件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,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 彻底断开或隔离,不应以水封 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 断措施。
八、受限空间作业 照明灯具为非 防爆设备。
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 全规范》(GB 30871-2022)
第 4.13 条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 要求:
a)作业现场应设置满足作业要 求的照明装备;
b)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 不应超过 36 V, 并满足安全用 电要求;在潮湿容器、狭小容 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 12V;在 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、液体等 介质的容器内作业应使用防爆 灯具;在可燃性粉尘爆炸环境 作业时应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 级要求的灯具。
九、在开展受限空 间进罐作业前 未采取通风措 施,气体检测 时间早于人员 进入作业时间 30 分钟。
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 全规范》(GB 30871-2022)
第 6.2 条 作业前,应保持受限空 间内空气流通良好,可采取如 下措施:
a)作业前 30 min 内,对受限空 间进行气体检测,检测分析合 格后方可进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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